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求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省级各部门(一级预算单位),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各设区市财政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,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: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,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,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,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作用,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效,我厅结合新政策新要求,修订了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征求你们意见,请于2025年4月16日前书面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fjzfcg@sina.com,逾期视同无意见。 福建省财政厅 2025年4月3日 相关附件: 附件: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-新0331.doc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求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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